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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釋24條將有定論
發布時間:2021-03-30
一直存在爭議的婚姻問題法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的問題,有望得到解決。今天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十二屆全國人大以來暨2017年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當中透露,正在推動解決此問題。
婚姻法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其中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這份司法解釋自2004年4月1日施行以來,在司法實踐中陷入爭議。不少直到離婚了,才發現“被負債“——婚前配偶背著自己在外面打借條,縱然自己不知情,也有可能因為夫妻關系而承擔責任。
近年來,有關“二十四條”存廢的呼聲一直未止,如今,有關“二十四條”存廢的“官司”打到了全國人大。
沈春耀在報告中介紹,在今年3月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期間,有45位全國人大代表分別聯名提出5件建議,要求對最高法制定的婚姻法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關于夫妻共同債務承擔的規定進行審查。